圖片來源_4A 創意獎
我想很多廣告年資不到六年的小朋友
應該對這句話很"意外"吧
這麼有創意的話不是我說的喔
這句也不是用說的
這是一句"達美高廣告公司"的"徵人廣告"標題
據說此標題是目前人在中國的"鄭以萍"寫的
此廣告概念在當時可謂"一語驚醒夢中人"
它結結實地打出創意人的澎湃熱血啊
這廣告稿的視覺表現非常"熱情"
是一張在會議室裡
兩個已經互扯對方衣領要大打出手的
創意和AE兩個血性漢子
和旁邊一個創意女要勸架的
真實性與衝擊力道十足的照片
就是這畫面
再配上那句"有力"的標語
讓我當時看到後大笑不已
[附帶一提]
當時我還不知道奧美員工手冊中有這麼一條寫著
[公司不反對為追求更高創意表現而引起的衝突]大概吧
這麼勁爆的員工手冊或說公司規章吧
而鄭以萍也是奧美出身的
我想她對這條條文應該不陌生甚至
可能還參與研擬制定呢
所以當年她以年輕貌美的得獎常勝軍ECD之姿
發出這張超屌的徵人廣告後
似乎也引起不少話題
在那張徵人廣告前
廣告圈曾經流行過鄭以萍到達美高以後的成名大作
以"白癡造句法"登上大雅之堂後的名作
"好自在美少女守則"系列廣告
一張張略帶調侃你前總統或衛道人士的平面廣告
"不厚道==不跟厚的棉片打交道"
"要刻薄==棉片要刻意很薄"
"對我輕薄==棉片對我要又輕又薄"
"我愛吸血鬼==我愛上超吸血棉片,不再做膽小鬼"
讓當時的廣告圈引起相當兩極的反應
尤其是當copy的
我之所以會提到"做廣告就是要他媽的熱情"
其實是因為
今天
是本人
從事廣告工作以來
第一次完全發揮他媽的熱情的一天
不過我不是為了工作就是了
這跟廣告圈聽聞過的非常熱情血性
鐵錚錚豪氣到
讓人詫異至嘴巴合不攏的故事有些不同
先說第一個很豪情血性的故事
話說我在五年前第一次踏進英國一家
很鯊魚的兄弟廣告公司前
就聽一個女前輩說
有一位強字輩大哥級ECD
曾幫這家英國鯊魚兄弟公司打下超高知名度和大片江山
但
當時與這位強前輩合作的老外CEO一直很不能接受
強前輩在創意上的強勢風格
而這樣的心情就間接的影響了一些白目小AE
於是在我踏進那公司前不到三個月
老外CEO不知怎麼做到的竟能讓這位強前輩
接受和我現在一樣的"被強"安排
資遣
對一個征戰沙場多年戰功彪炳的大將來說
簡直是比砍他的頭還讓他不能接受
沒想到
有一個天才到最高點的白目AE竟然在發工作給強前輩時
脫口而出說了句任誰聽了都要起肖的話
"你已經跟不上時代了..."
當場
據說當場就看見一個透明飛行物往那AE飛了過去
當大夥還來不及反應那東西到底是煙灰缸
還是無名而發的UFO血滴子前
那AE已然"拋頭顱灑熱血"
並在大將面前痛心疾首了
這完完全全就是
"做廣告就是要他媽的熱情"明證
接著容我再講一個血氣豪情的故事後
我再來說明今天我為何要寫這篇文章
那是我進奧美不久聽同事講的胡湘雲前前主管
王姐姐之據說是真實的故事
(王姐姐目前依然活耀廣告圈在台灣中國兩地跑)
話說在奧美廣告十七年前吧
當時的王姐姐和孫大哥哥與強前輩(可能啦)
在公司聊天
大夥談到對廣告創意的熱血熱情
和對創作的熱忱熱愛後
王姐姐忽然覺得與兩位聊得太讓她豪氣干雲了
因而忽然挽起袖子
拿起桌上完稿用的美工刀
就要往自己的纖纖玉手上劃將下去
並且豪氣的說"讓我們歃血為盟吧"
聽說
都是經好幾手傳播的聽說
當時兩大老前輩立刻嚇出一身冷汗
急忙阻止
哇靠
真是"做廣告就是要他媽的熱情"啊
好
故事說到這裡
工商時間也到了
在工商時間前
我就坦白說了
我今天在即將離開的公司裡
因為打了通電話給一個
一年前曾合作過的廠商
想跟他詢問去年給他的產品
目前狀況如何
想不到這姓"幹"的(台語)先生
竟然以一種甘我屁事的語氣回我
再加上完全就是擺爛耍賤的說詞
讓近日情緒已不很喜樂詳和的我
當場發火大罵他
(以我25年前和"南國再見南國"相似背景的少年會罵的髒話)
罵他"最近身體狀況是不是不太健康呀"(當然不是這樣說)
還撂狠話叫對方好膽不要換手機號碼
我會讓他xxxx
唉,見笑了
我完全忘了昨天還跟一位坐我後方的美女文案
以資深撰文前輩的樣子說出相當有水準的專業經驗呢
如今
溫文儒雅形象完全破功
同事挫到了
這...這...這...根本是個南國流氓啊
是的
沒錯
我是
而且
很多廣告前輩也都曾是,就我所知還有拿刀砍過人的
但是
套句
美國
廣告
大師
Kash Shree(芝加哥李奧貝納資深副總裁暨創意指導)
對採訪他的Michael Newman(前澳洲上奇廣告ECD)說的
==在我開始之前,我先問你幾個問題
==你有被逮補過嗎
==你這星期有跟素昧平生的人交換過彼此的故事嗎
==你在街頭鬥毆中有被人打到不省人事嗎
==你有在廣告以外的行業待過嗎
==你有被炒過魷魚嗎
==你有過瀕死經驗嗎
==你有打過仗嗎
==你有痛哭到吐出來嗎
==你在學校裡有被捉弄過嗎
==......
(等等)
以上是我摘自"廣告22黃金法則"第七章經驗法則的部份內文
這位大師在此章中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
但也常被逼得獎逼到快花瘋的ECD忽略的基本功夫底子
"在你能寫之前,你要先會生活"
曾跟過金獎老闆而沾光得獎的創意人多如過江之鯽
但曾被人莫名打到痛哭
曾有過瀕死經驗
曾痛哭到吐的
曾做過二十種以上工作
曾跟陌生人聊很深的創意人
並不多
而這種資深創意人說真的要是他曾混過
還會罵超髒的話
那還真是不意外
也很不容易啊
至少
就我所知
我在這圈子就混得很顛沛流離
應該對這句話很"意外"吧
這麼有創意的話不是我說的喔
這句也不是用說的
這是一句"達美高廣告公司"的"徵人廣告"標題
據說此標題是目前人在中國的"鄭以萍"寫的
此廣告概念在當時可謂"一語驚醒夢中人"
它結結實地打出創意人的澎湃熱血啊
這廣告稿的視覺表現非常"熱情"
是一張在會議室裡
兩個已經互扯對方衣領要大打出手的
創意和AE兩個血性漢子
和旁邊一個創意女要勸架的
真實性與衝擊力道十足的照片
就是這畫面
再配上那句"有力"的標語
讓我當時看到後大笑不已
[附帶一提]
當時我還不知道奧美員工手冊中有這麼一條寫著
[公司不反對為追求更高創意表現而引起的衝突]大概吧
這麼勁爆的員工手冊或說公司規章吧
而鄭以萍也是奧美出身的
我想她對這條條文應該不陌生甚至
可能還參與研擬制定呢
所以當年她以年輕貌美的得獎常勝軍ECD之姿
發出這張超屌的徵人廣告後
似乎也引起不少話題
在那張徵人廣告前
廣告圈曾經流行過鄭以萍到達美高以後的成名大作
以"白癡造句法"登上大雅之堂後的名作
"好自在美少女守則"系列廣告
一張張略帶調侃你前總統或衛道人士的平面廣告
"不厚道==不跟厚的棉片打交道"
"要刻薄==棉片要刻意很薄"
"對我輕薄==棉片對我要又輕又薄"
"我愛吸血鬼==我愛上超吸血棉片,不再做膽小鬼"
讓當時的廣告圈引起相當兩極的反應
尤其是當copy的
我之所以會提到"做廣告就是要他媽的熱情"
其實是因為
今天
是本人
從事廣告工作以來
第一次完全發揮他媽的熱情的一天
不過我不是為了工作就是了
這跟廣告圈聽聞過的非常熱情血性
鐵錚錚豪氣到
讓人詫異至嘴巴合不攏的故事有些不同
先說第一個很豪情血性的故事
話說我在五年前第一次踏進英國一家
很鯊魚的兄弟廣告公司前
就聽一個女前輩說
有一位強字輩大哥級ECD
曾幫這家英國鯊魚兄弟公司打下超高知名度和大片江山
但
當時與這位強前輩合作的老外CEO一直很不能接受
強前輩在創意上的強勢風格
而這樣的心情就間接的影響了一些白目小AE
於是在我踏進那公司前不到三個月
老外CEO不知怎麼做到的竟能讓這位強前輩
接受和我現在一樣的"被強"安排
資遣
對一個征戰沙場多年戰功彪炳的大將來說
簡直是比砍他的頭還讓他不能接受
沒想到
有一個天才到最高點的白目AE竟然在發工作給強前輩時
脫口而出說了句任誰聽了都要起肖的話
"你已經跟不上時代了..."
當場
據說當場就看見一個透明飛行物往那AE飛了過去
當大夥還來不及反應那東西到底是煙灰缸
還是無名而發的UFO血滴子前
那AE已然"拋頭顱灑熱血"
並在大將面前痛心疾首了
這完完全全就是
"做廣告就是要他媽的熱情"明證
接著容我再講一個血氣豪情的故事後
我再來說明今天我為何要寫這篇文章
那是我進奧美不久聽同事講的胡湘雲前前主管
王姐姐之據說是真實的故事
(王姐姐目前依然活耀廣告圈在台灣中國兩地跑)
話說在奧美廣告十七年前吧
當時的王姐姐和孫大哥哥與強前輩(可能啦)
在公司聊天
大夥談到對廣告創意的熱血熱情
和對創作的熱忱熱愛後
王姐姐忽然覺得與兩位聊得太讓她豪氣干雲了
因而忽然挽起袖子
拿起桌上完稿用的美工刀
就要往自己的纖纖玉手上劃將下去
並且豪氣的說"讓我們歃血為盟吧"
聽說
都是經好幾手傳播的聽說
當時兩大老前輩立刻嚇出一身冷汗
急忙阻止
哇靠
真是"做廣告就是要他媽的熱情"啊
好
故事說到這裡
工商時間也到了
在工商時間前
我就坦白說了
我今天在即將離開的公司裡
因為打了通電話給一個
一年前曾合作過的廠商
想跟他詢問去年給他的產品
目前狀況如何
想不到這姓"幹"的(台語)先生
竟然以一種甘我屁事的語氣回我
再加上完全就是擺爛耍賤的說詞
讓近日情緒已不很喜樂詳和的我
當場發火大罵他
(以我25年前和"南國再見南國"相似背景的少年會罵的髒話)
罵他"最近身體狀況是不是不太健康呀"(當然不是這樣說)
還撂狠話叫對方好膽不要換手機號碼
我會讓他xxxx
唉,見笑了
我完全忘了昨天還跟一位坐我後方的美女文案
以資深撰文前輩的樣子說出相當有水準的專業經驗呢
如今
溫文儒雅形象完全破功
同事挫到了
這...這...這...根本是個南國流氓啊
是的
沒錯
我是
而且
很多廣告前輩也都曾是,就我所知還有拿刀砍過人的
但是
套句
美國
廣告
大師
Kash Shree(芝加哥李奧貝納資深副總裁暨創意指導)
對採訪他的Michael Newman(前澳洲上奇廣告ECD)說的
==在我開始之前,我先問你幾個問題
==你有被逮補過嗎
==你這星期有跟素昧平生的人交換過彼此的故事嗎
==你在街頭鬥毆中有被人打到不省人事嗎
==你有在廣告以外的行業待過嗎
==你有被炒過魷魚嗎
==你有過瀕死經驗嗎
==你有打過仗嗎
==你有痛哭到吐出來嗎
==你在學校裡有被捉弄過嗎
==......
(等等)
以上是我摘自"廣告22黃金法則"第七章經驗法則的部份內文
這位大師在此章中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
但也常被逼得獎逼到快花瘋的ECD忽略的基本功夫底子
"在你能寫之前,你要先會生活"
曾跟過金獎老闆而沾光得獎的創意人多如過江之鯽
但曾被人莫名打到痛哭
曾有過瀕死經驗
曾痛哭到吐的
曾做過二十種以上工作
曾跟陌生人聊很深的創意人
並不多
而這種資深創意人說真的要是他曾混過
還會罵超髒的話
那還真是不意外
也很不容易啊
至少
就我所知
我在這圈子就混得很顛沛流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