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7

遊戲最後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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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博寫過一本書叫廣告遊戲
前幾天翻看時發現那是我在12年前買的書
隨意看看內容
許多注記像VISTA最新功能般跳出來讓我看見以前的自己
接著翻啊翻的看到最後一章
黃文博談的是
廣告人四十歲之後怎麼辦

我唸給妻子聽
同時也提醒自己
12年前黃文博看見的問題
到現在已經不存在
比如廣告業不適用勞基法
廣告人都沒退休金
四十歲以上的廣告人少得可憐
不過
倒是有一點是一樣的
對廣告人來說
四十歲是一個很大的瓶頸

假使四十歲了還在幹SAD或SCW
那真的蠻危險的
多了個資深
並不能保障什麼
頂多只是告訴那年輕有為的創意總監說
可能沒必要找比自己老太多的人在底下

大約8年前廣告圈在倡導一個觀念
當然當時是為了許多廣告資歷已超過十年的廣告人而發聲的
只是現在看當時提倡台灣廣告圈應該向美國日本學習
讓專業區別更清楚
當CD"創意總監"的應回歸英文職稱原意
那便是創意"指導"
CD不是某一組創意部門主管的意思
就算是
也絕非代表他有資格叫SAD或SCW滾蛋
因為資深的意思
就代表這位廣告人在視覺或文字方面是非常有經驗
是非常擅長在各種創意策略下發展出最出色的成果
而當CD的
事實上並不表示她寫的文案就能比資深撰文強
更何況當CD的若非ArtBase就是CopyBase
也就是說她不是特別擅長文字就是很會玩視覺
但絕非文字和視覺兩者都很強
CD是創意"策略"的發想和管理者
是"創意表現"的調性tone&態度manner的管制人員
但絕非是可以對資深撰文或資深藝術指導頤指氣使的"老闆"
(更不該是穿著PRADA的惡魔)

但何其不幸的
這個看似專業分工極精準的態度和觀念
在台灣始終無法落實
猶記曾是我在奧美時的執行創意總監"劉繼武"曾說
他之所以要從CD這職務再重回資深撰文
只是想實現這個概念
不做創意的"管理"職
而要重回創意的"執行"職

但看看今天
整個圈子都一樣
當CD的就是要一個全能
CD不僅自己要有這方面的自覺
也要接受任何人對CD這職務以"全能"標準要求
於是在這樣的職場文化成長下的創意人員
就變成人人都想拼命早點爬上CD位置
不然等到當CD的都是些不到35歲
資歷也不到10年的廣告人時
40歲之後還沒當CD的就會變成"創意老賊"

就是會變成黃文博在廣告遊戲提出的警語一樣
40歲以上的廣告人只好一個接一個黯然淡出圈子
而留下來的
都只好變成"生意人"
不是變ECD就是變CEO
主要工作就是擴大人脈抓緊下屬小辮子要他乖乖聽話
不然就是對下屬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玩權謀
(當然不是每個都這樣)
而且玩起來
一點創意都沒有
依然是中國官場文化那一套
最多偶用一下孫子兵法中的殺雞儆猴式
再繼續往上爬
一直爬爬爬到更高更高
高到可以看見所有亞洲廣告華人的地方
再繼續像多年前港片"富貴逼人"說的
賺錢買更大的樓再賺更多的錢買更大的樓

做創意的到後來還是市儈

只因當年倡導的CD是創意指導而非創意老闆的概念沒成功
(不過沒成功也理所當然)
畢竟只要肯努力
人人都能成食神...進了廣告圈到最後還是想當老大


廣告遊戲奉勸要進廣告圈的人要先想好40大關這問題
唉~當時看這篇文章的我和現在看這篇文章的我
實在很不同
一個是相信廣告可以做一輩子的我
一個是正在努力想怎麼活下去的我
未來的10年
我會成為什麼樣的廣告人呢
我想
現在
正在成型中吧

雖然我像是一坨還熱熱的
剛倒進廣告遊戲最後一篇"模子"裡的石膏
不過
我還是可以用用自燃法
拼命提高熱度
溶掉模子
再自創一個樣子

一定會這樣的
我知道
因為這輩子早就過完了

1 則留言:

披頭王 提到...

哎,阿魯伯黃說得有理,不以人廢言的話!

同學來函提問而我回答~~

同學  妳好: 想不到已經很少Po新文章的blog還有人在看:p 關於妳提到的幾個問題,分享個人看法如下: 1.請問依先生您的經驗來看,如果廣告公司要徵人,會    以哪所大學的廣告系學生為優先考慮? A:...